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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击的边界:诽谤or陈述事实错误

原创 401文子 沟通加速度2 2023年12月29日
人身攻击的边界:诽谤or陈述事实错误
罗伯特议事规则文子
2019-01-06 08:10
聊天的时候,常常听到“人身攻击”一词。可是,怎么区分你的发言是不是人攻击呢?或者说,人身攻击的边界在哪里、怎么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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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聊天发现,有人把【人身攻击】误认为“使用侮辱性的词汇”。让一般人说清楚这些边界,是比较难的。
用罗伯特议事规则的角度来审视,如果你出现了对人的评判,尤其是个人对他人的主观评判,都可能被理解为人身攻击。
这是基于我们没有评判独立个体的权利,独立个体拥有完全的名誉权。也是基于,我们不能做自己事务的判官。违犯了此条,应该叫“不文明发言”而不是“人身攻击”。因为狭义的人身攻击仅包括物理伤害,由于汉语词汇原因,我们泛化人身攻击的范围,使之包括到了对他人名誉的伤害,这在法律上是有待商议的,虽然名誉权也是人身权的一部分。
#人身攻击分类
这里就沿用【人身攻击】吧,它包括我们常说的扣帽子、贴标签、打棍子、恶猜他人动机、不良暗示、引入新的似是而非的词汇和概念,且这些词义特别模糊。似是而非的词汇如:“圣母婊”、“玻璃心”、“道德家”、“逻辑超人”、“河南/北京人”,不良暗示包括暗示他人“领工资发言”、“五毛党”、“小粉红”。
更为隐蔽的是,连续发几句看似关联的问句,在前一个问句存疑的情况下发出另一个对他人不利的问句,假定前一个问句成立。
举例:听说你性格比较偏执。性格比较偏执的人,最容易攻击别人。我们理解你。可是,如果你打了人,还不承认,就是你的不对了。
在这个例句中,1.“听说”的东西,并不属实。2.性格偏执的人不必然攻击别人,更不能证明当事人攻击了别人。3.既然当事人可能没有打人,还要假设当事人打人,并猜测说“不承认”,并判定当事人“不对”。使得当事人的冤屈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对当事人的情绪造成很大的压力。
所有这些跳出了对当前议题的讨论,改成了似是而非的比喻,对他人对群体的评论(不切题发言),无论把故事说得多么精彩,都是罗伯特议事规则所认定的不文明行为。所以,都构成了广义的人身攻击。
#贬义词就是人身攻击吗?
前面有些人认为的“用贬义词就是人身攻击”。我进行一下分析。
1.汉语中,褒义词一样可以讽刺他人,所以,人身攻击不局限于所用词汇的褒义贬义。2.由于种族特性,对一些客观事实的描述,大家都非常讨厌,认为描述这些事件的词汇都是贬义词。导致我们离开了这些词汇,就无法表达客观事实。所以,正确使用语言是沟通的必要,不应该被认定为人身攻击。
#说错别做错
对于陈述事实错误,也就是说错话。人非圣贤,不可能对过去的事记得特别清楚,出错是再所难免。故,陈述事实出错,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是正常现象。
前天我在微博上发言说:“XX是个处女”。
有博友马上就提出来:“根据xx的报道,人家XX有个儿子。所以,你的这个微博内容是错误的,是对别人的攻击。”
我当时就按照他的要求删除了微博,做了纠正。
是的,根据这位朋友提供的资料,我发表的微博内容确实错了,但这不表示我就是主动的犯错,故意伤害此人。没有人是完美的,也没有人能保证记忆永远不出错。这有人的生理有极限。
陈述事实错误在所难免。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应该有担当,面对更可信的证据,承认且纠正错误,不失道德高尚,不影响个人声誉。
#认识诽谤
而诽谤呢,是侵犯名誉权的犯罪。它也可能来自陈述错误的事实。
怎么辨别是不是诽谤呢呢?
这个问题虽复杂,搞不好后果很严重。如果一个人习惯于诽谤他人,那是人品出了问题,是影响个人人格和声誉,甚至会被刑事处罚。
怎么看是不是诽谤呢?
我们看是不是平等环境的沟通。比如在同一个会议室进行讨论,同一群组说话,大家的信息是自然流通的,即使错了也会有人发现,基于此环境的推理、判断,一般不构成诽谤。如果不让当事人知道,偷偷的说“不实信息”(甚至做一些对其它利益相关人不利的判断、假设、判定、推论)试图影响一些人的观点,是为诽谤。
虽然每个人都可能发表不实信息,但是,条件允许的情况,你发表对人可能不利的事实类信息时,应该主动和当事人沟通,平等的协商,或者直接引用权威报道,声明出处。如果有条件沟通没有进行沟通求证,就发表信息,并且做出基于此信息的推断,那就有可能是人身攻击,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还说刚才的例子。如果被我称为处女的xx在我身边,我发表有关她的信息,就要先经过他确认。有时候我们是对公众人物发言,这个时候就没必要征得同意了。因为,一来,公众人物我们很难联系上,二来,他们本来就是供大家评判的。用美国人的话说,总统没有隐私权。
如果我们提供了可信的事实,那么,无论是否告知当事人,基于事实进行的合理推理、判断都在言论自由范围。即使是推理论证错误,只要把自己的论证过程说明,也不算诽谤,仍然属于私人的表达权利。
所以,要避免诽谤,应该找当事人沟通或者说明消息源,区分是可靠事实,必要时还要固定证据。
#总结
总结:陈述事实错误不算人身攻击、不算人品问题;诽谤是人身攻击、是人品问题。差别有两点,一、是否对等语境,最好有相同表达环境,当事人在场的发言,而不是背后议论;二、是否尊重事实,向利益相关人或者权威机关求证过。
(完)
原文于2017/2/17发表于罗伯特议事规则部落 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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