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议事规则-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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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举报”正名,我只反对告密。

昨天,我的手机被停机。没有欠费,也没有通知我,就突然停止了我的上网和打电话服务。 今天去工信部投诉,工信部小程序说,需要15天后——真是官僚,谁有时间等?等待期间的损失怎么算? 禁止我使用电话卡,是不是免我月租费用?我是19年的老用户,大部分时候都是用全球通套餐,最多一个月套餐费128元,如今穷了,套餐费也有48元(68元套餐,优惠20元)。 他们单方面违约禁止我打电话,还收着我的费,有没有道理?你说怎么办?
然而,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举报有什么不对? 我举报就能导致“举报之风盛行”?谁赋予我那么大的影响力? 举报之风盛行,有什么不好吗?是洪水猛兽? 发达国家哪个不是举报之风盛行?在美国,有人在家打孩子,被剥夺抚养权。警察怎么知道的?邻居举报的。老师也会举报,看到华裔学生拔罐刮痧的痕迹,立马就举报,差点丢了抚养权。
总之,批评我“举报”的人,逻辑断点太多,要完善论述链条,使得更有说服力。至于骂人的,呵呵,就更低级了。 举报和告密,有什么不同?告密,说明存在秘密,且答应了保守秘密。也就是行为人是“内部的人”。举报的行为人,是外部的人,没有答应保密。 还说我的手机被停机这件事。假如是中国移动内部的员工,向工信部说中国移动侵犯了客户的利益,那就叫告密。因为他们内部的人,是要保守公司秘密的。如果我向工信部申诉,主张我的权益,这就属于举报,因为我不可能答应移动公司,我受了损失要悄无声息的忍受。
所以,举报和告密,看似差不多,其实差别明显。行为人的身份不同,契约关系不同。道德评判必须有区分! 401文子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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