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法,要保护的是什么?
月初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看到它规定“孩子不许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上课”,我想问,手机/电脑是我们人类的朋友还是敌人?不用电脑,莫非要教孩子珠算?
人类,是猴子学会了使用工具后,才变成的人。衡量人类是进步还是落后的标志,就是工具的复杂程度和有效程度。智能工具已经普遍进入现代人类,这就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之一。
可是,谁在和世界文明对抗?禁止孩子使用先进工具,就是不许未成年变成人啊!
各种远程考试,鼓励带手机、电脑进入考场,已经是潮流。本人通过美国罗伯特议事规则专家考试,就是在电脑进行的。考试考查的是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们需要的是解决问题的人才,而不是和电脑拼记忆力的机器。我们需要的是使用电脑的人才,而不是替代电脑的人才。这也是陈志武痛心疾首的陈述“东亚人不印度人厉害,高管比例远不如印度裔”。
(这是我发后,但被微信官方删除了,正好有网友引用了我的话)
网友交流:
友1(大胡子叔叔):
有一种教育,本质上就是洗头教育。洗头教育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灌输】。知道啥是灌输不?简而言之就是:迫使你被动地、无条件地接受一堆“事实”。在灌输的过程中,学生唯一要做的就是动用“记忆力”,把老师所说的“事实”背下来。被长期灌输的学生,除了记忆力比较好,其它思维能力(比如:分析、推理、归纳、总结、联想、创造、等等)很少得到训练。【应该说,被严重压制】
说难听点,这种搞法让{某地方}学校成为“批量生产脑残的流水线”。
有些天真的同学会问:难道扛把子不知道教育问题的严重性吗?
其实捏,朝廷对于教育的弊端是乐观其成滴。在一个毒菜的国家,愚皿(民)教yu是惯用的手段。愚皿的比例越高,统治越稳定。因为愚皿们只知道被动接收各种信息,缺乏独立思考的习惯。所以,愚皿们不会质疑朝廷的忽悠,自然也不可能反抗。愚皿教育不是不让民受教育(启发),那样的话,他们谁的话也不听(从),不好管(理)制(服)。愚皿教育是,只让你服从,接受我的思想价值体系。其他的都是辣鸡、渣渣。比如朝鲜、伊朗之流。
很多人有一个误区,以为“洗恼”的关键是“欺骗”。其实不然。它的关键是“扼杀思维能力”。只要把某个人的思维能力扼杀,之后,爱怎么忽悠就怎么忽悠,把你玩得团团转。这才是它的最高境界啊!
所以,我经常科普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就是希望能够部分抵消洗恼教育。曾经我被洗恼洗的也觉得:“有墙才有砖,有海才有水,有砖才有沙”。尽管我总觉得哪里不对。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一堵墙可能有两个作用:对监狱里的人来说是牢笼;对野兽横行荒野求生的人来说是安防系统。好坏是针对个人而言的,墙本身并不必然正义邪恶。可以是邪恶的,也可以是正义的。
爱因斯坦刚移民到美国的时候,已经是全球性的名人,经常受到记者的围堵。有一次,某记者问他“声速是多少?”回答“不知道”。记者很诧异。
爱因斯坦接着说:“这些可以在书上查到的东西,我没有记在脑子里......教育的价值在于训练思维模型,而不在于传授事实”。
——这才是教育本来的面目啊。
友2:国家、学校、老师、家长、学生的教育目标各不相同。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看情况。
友3:[捂脸],学习,应该是个人的私事。应该让学习者(学生)全权做主。而不是“国家”……等多龙治水。
友4:今天准备购儿童手表电话,顺便问客服可监听不?
客服说:我们本分诚信。监听在国家法律上是不允许,一般学校老师不喜欢这样哦,所以,我们没有直接做监听功能的。如果还是很担心的话,可以app设置“自动接通”功能,打过去孩子10秒不接会自动接通,您可以听一下孩子周围的声音,这样也不用太担心孩子了哦。
不是老师喜不喜欢,我家的孩子,我才最关心。其他人都属外人,当然不会关心。孩子小,不知道说,不准监听,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友5:引用《劝学篇》: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截图如下:
……………………几个相关的问题…………………
请问:1.未成年人是谁的?
答:欧美人士普遍认为,孩子是“国家”的,所以,国家出钱养,国家来教育,私人就……不生了。结果,欧美国家人口只能依靠移民来维持。
非洲人观点,未成年(孩子)天然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用得着他人多管闲事吗?结果,非洲是世界上人口增长最快的地区。
2.未成年人是“人”吗?有没有人权?
答:是个人。
那么追问下,从什么时候成的“人”(拥有的人权)?
精子是个人吗?精子和卵子结合时成为了人吗?
这个争论,一般认为,孩子在有自我意识的时候,才是个人。表现在,可以“说理”了,能够有意识的表达自己的需求了,并且自我负责,为满足自己的需求承担责任(国外大约14-21岁成人,国内,一般28-40岁成人)。
3.未成年人有权不被保护吗?
答:既然是法律,就是强制的。没得选。
4.保护“未成年人”究竟保护的是什么?
父母的财产权?还是“国家的未来”?
5.目标是什么?保护的效果如何认定?
6.如果达不到目标,谁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