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议事规则-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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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争议|杀人偿命的铁律为何被文明世界抛弃?

原创 401文子 沟通加速度2
收录于合集 #个人视角的思考 57个

不可否认,现代文明世界的法律,废除死刑的很多。关于废死的争论,也很久了。是非对错,也没有定见。

不过,很多人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是古老的“正义法则”,很难辩驳。
赞成死刑的人还说:谁来考虑受害者的感受?必须血债血偿、对等报复——这是古老的正义观。
不是说,古老的东西不对,而是,它毫无疑问是“对”的,然而,和现实生活中的情况不一样。
举例,张三(原凶)拿刀去砍李四(实凶),李四躲过去了。张三自己累死了。那么,如何处理(凶手)李四?
显然,李四和张三没有接触,李四也没做错任何事,反倒是张三,拿刀砍李四,是有谋杀嫌疑的。他因为自己身体机能问题,没有砍倒李四,自己还累死了。张三的家属应该报仇吗?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死刑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
谁是凶手?凶手/责任 寻找难,认定难,可能是别人没过错。比如,卧轨自杀者。
因果关系很复杂,认定难。
死者的过错,谁来承担?
责任划分难?意愿更难认定。
可能出错,冤枉无辜的人。
谁来支付成本?
官僚没动力做事,也没人敢监督。
官僚有能力冤枉任何人,公开威胁众人,使得所有人都没安全感。
自卫权和保卫措施对抗行凶,预防伤害是自己的事儿。
公权力不断自我加强,侵犯私人的自卫权。
(1) [murderer;assassin]∶按法律定为犯有谋杀罪的人。
(2) [cutthroat]∶行凶的人;杀人的角色[1]。
谁是侵权者?你是李四,难道为了张三不累死,主动等着被砍死?
作案成功,本身就证明,死者有错,甚至负主要责任。要不然,怎么基本的安全意识都没有?
另外举例:
张三对李四说,“别动”,接着就走了。李四一动不动,饿死了。如何处理张三?
难道说话都不行?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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