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议事规则-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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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赞成征收富人税吗?

有位身在国外的朋友,讲到征收富人税的问题。说是,欧美先进国家,都征富人税。我这个人就是特别爱较真。当他说富人的时候,我一定要搞清楚,多么富有的人才算“富人”。后来,他才告诉我,年收入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人才叫富人,这是富人税的起征标准……。然后,又告诉我一个调查数据,90%以上的百万富豪都赞成征收富人税。 我说:停! 百万富豪不是定义中的富人。这些人赞成征收富人税有什么用呢?不是说好的,年收入5000万美元以上的人才是富人吗?这在逻辑上,是犯了概念混淆的逻辑错误。再说了,如果是百万富翁们都赞成征收富人税,那就不用征收富人税了——他们自己捐赠就好了,为什么还要浪费人力征收,多此一举呢?我那朋友一下被我整蒙了。有了这些疑惑呢,我就做了一些深入的思考,并做了谨慎且果断的回答!别管什么北欧模式,只要是收税,就是强制,就不是自愿交换!很多人不理解“强制”的含义,以为是过家家,却不知道这是杀人!——假如你被强制,就意味着,别人可以不让你睡觉,不让你吃饭,不让你照顾病人,不让你喂孩子,绑住你的手脚,让你看着孩子饿死,老人病死,然后,你自己饿死。可是,主张“强制”的人,为什么人数还这么多呢?难道他们都傻吗?因为,在他们潜意识里,被强制的是别人,不是自己。他觉得自己一辈子也不可能年收入5000万美元以上。明明自己要求强制所有人,“所有人”自然包括我,我属于“所有人”。被强制的人有可能是自己。尽管这种可能性似乎很低——这是逻辑不一致的地方。说此事的人,界定了“富人”的定义,是对“5000万美元”以上的富人征税,当然不包括“我”了。可是,你想过了吗?符合这个标准的富人,有吗?几乎没有。 为了几乎征不来任何税的,还要养收税的人,还要浪费司法资源,这么多费用,你出钱啊?更何况,此例一开,今天可以把标准定位5000万美元,明天就可以定义为5万美元,后天就可以定义为年收入50美元以上的“富人”。即使金额不变,依然是“5000万美元”,可是,购买力会变。据说,津巴布韦和委内瑞拉的货币,每年都贬值,常常贬值几十倍,如今,买个鸡蛋都要过亿。至于老蒋的金圆券,我们历史书上有,大家自己去复习,反正是一天一个物价,工人按天要工资,因为贬值太快了。这方面,汉人农民经验丰富,当年打土豪分田地的时候,开始是打几千公顷土地的地主,最后,打几亩地的地主,最后,大家都没地了,饿的吃树皮,甚至易子而食。——不了解这段历史的人,可以问问家里的长辈。Why?为什么会这样?恶法就是恶法,无论初衷多么好。不要静态的看问题!为了掩盖恶法的邪恶,一定会用更邪恶的方法加强它。今天,你的财产低于5000万美元,你就参与了打劫别人,明天,就会更多的人打劫你。始作俑者,其无后乎?!MaX说:“无产阶级失去的只有枷锁”,那是因为他是存心骗人,无产(的人)失去的首先是生命,然后才是枷锁。
——401文子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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