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议事规则-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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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创造者,应该怎么做呢?

原创 401文子2 沟通加速度2 2023-04-01 07:45 发表于山东
收录于合集
#个人视角的思考34个
#罗伯特议事规则9个
敏敏你好,你说“尊重创造者、创作者”,我也赞成。可是,应该如何做呢?每一篇文章,每一个视频,都是创作者的一个产品,和苹果手机没啥区别。那么,你为什么用苹果手机,而不用坚果、魅族、小米手机呢?制作这些手机的人也不容易啊。罗永浩,黄章,雷军,他们没有优点吗?你只选苹果,不选其它(的产品),这是排他性!你习惯用哪一个手机就用哪一个手机,就不存在第2个,第3个,就算你全买了,也只是备用机而已。关注创作者也是一个道理,你主要关注谁那就是谁。不管其它人有多少的优点,只要他不符合你的选择(标准),就是要放弃。每个人,有自己关注的对象(产品),适合自己就行了。你不用担心我不用手苹果手机,苹果公司就倒闭;我也不用担心你不用小米手机,小米公司就倒闭。自由选择,也是排他性的选择。就像我分享的“决策和行动”的关系,张鹏也讲过同样的道理——观点应该兼容并包,行动必须是唯一的——不可以一个人同时既向东又向西。你的问话,把观念上的兼容并包和行动上的唯一性搞混了。二者完全不同,有必要分开。试想,如果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不拘言笑,说的一切话都反复较真,必定让人觉得无趣,也会让人觉得特别累,特别难相处。同样,如果一个人整天没个正事儿,说的所有的话都不可信,那也会让别人的评价非常的低。很难取信于人,彼此难以建立基本的信任,大事儿谁都不敢托付给他。甚至会因撒谎被剥夺基本权利。那么,什么时候应该轻松活泼、幽默风趣,什么时候应该严肃认真呢?把决策和行动分开,就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张鹏先生就我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表率。一方面,他在写公众号文章的时候,立场简洁明确,开门见山,观点鲜明,爱憎分明;另一方面,你去见他的时候,感觉他经常笑眯眯的,人畜无害,特别的温和,待人和气,彬彬有礼,风趣、幽默、绅士。张先生没有学过罗伯特议事规则,他能够做到严格的区分观点和行动,能够根据场合切换身份,可能与他丰富的经历有关。他有长时间的国外工作经历和外企工作经历,又有很好的逻辑能力,环境氛围+思路敏捷,就无师自通了吧。再说一个极端的例子。华盛顿带领的是民兵,就是一些公民自愿去参的军,甚至是自备军资。这些人,如果违反纪律的话,该被枪毙照样是被枪毙。你说,那我不是自愿的吗?我想加入就加入,我想退出就退出。是的——你在决策的时候,没有执行着作战任务的时候,是想加入就加入,想退出就退出。但是,你一旦上了战场,再给我调转枪头,或者是逃跑,枪毙你没有商量。这就是契约,你已经把自己贡献出去了,哪怕你没领一分钱,纯是义务的,如果你违背了纪律/程序,一样要承担代价。如若不然,当内奸就太容易了。军事行动是很多人在一起协作,你承诺了过去协作而不去完成承诺,会坑死很多人。协商会议开会的时候,你有充分的[言谈子由],可以说任何话。比如说,支持战争还是反对战争。但是,一旦表决通过了进行战争,那么,你再违反对应的规定,那就要追究责任。就是说,行动阶段是没有包容性的,一是一,二是二,特别的严厉。在决策阶段儿,特别的开放,你有什么观点,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说。并且是,越全面的信息越好。这是两种不同的环境,不同的特点。所以,罗伯特议事规则会议,最重要的两件事儿是宣布会议开始和宣布会议结束,因为它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状态。说起开会,中国人的会议常常不一样。很多人在大会上做出的承诺从来就不算数,说了不算,算了不说。领导问他意见,他们只会表忠心,高喊“决策英明正确”,一散会,就找领导问去了,这个不合适,那个不对,请求照顾。也就是说,开会都是假的,是造势和欺骗。而西方人开会,平时谦恭有礼的人,在会上都把问题说的一清二楚,甚至争得面红耳赤。有什么问题,有什么困难,都在大会上讲,讲了之后,当时就解决,执行起来就比较顺畅。一旦在会上做了承诺,那就必须严格执行到位。看出来了吗?决策和执行不分离,就会决策一套,行动一套,大家勾心斗角,面和心不和,谁也不服气——这是开会的现状,但,现状不代表我们做的最优秀,最先进,也可能恰恰相反。401文子,2023年3月31日,来自和敏敏的对话,有修改。
401文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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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于合集 #个人视角的思考一个学生来主讲,其它学生针对同一话题发表评论,充分尊重每个成员的发言,不同观点都可以发言和辩论,也可以相互作答。最后由老师来解答/点评所有的学生问题。 辩论结果是:值得注意的是,并不统一所有的人的观点。不存在必须说服谁的事。始终有开放包容的心态。 参照同一文化背景的罗规辩论。下面是一位中国朋友,移民美国后,发的感慨。 罗规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辩论,罗规的辩论和通常意义的辩论它不一样,它是尽量的避免谈论对错。当你觉得自己是“对”的时候,自负的心态,就使你关上了沟通的大门,故,谈“对错”它是被禁止的。 保持谦虚的心态,那么,我们该说什么呢?我们就是说观念,我们讨论一件事情如何看待?而且,你要用自己的——你掌握的事实——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说服别人。所以,自然而然形成一种逻辑性的思维方式。那么,你这个对错思维惯性呢?在练习中呢,就可能不断的被意识到,别人也会不断地纠正你,主持人不断的提醒你,你就会自觉或者被迫的,不断的改变,最终,你会影响自己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并影响其他人,带来正能量。 这段文字体现了辩论的部分特点:谦虚、包容、个体视角、主观主义。米塞斯其实非常注重的是主观主义、个体视角。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有一些逻辑能力非常强的朋友,奥派学的也非常好,但却不擅长按照程序/规则去辩论。这真是一个遗憾。若有更好的辩论氛围,他们一定可以取得更大的成就。 思考,为什么科学民煮都是错的?以后有机会再讲。 (完) ——401文子(罗伯特议事规则、奥地利经济学、安·兰德哲学 WENZI2-20)原创 于 深圳寓所 感谢阅读! 写于 2021-04-12第16周 周一 15:19 完稿于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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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1任女朋友,抱怨我不爱她。因为,她看到随随便便一个客户的一个电话,就能让我马上行动起来,而她的事儿排位相对滞后。并不能一指挥马上就动。她说的确实是事实。我当时也没想到那么多,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那时只是想,多挣点钱,给女朋友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现在回忆起来,其实我那个时候就知道我需要有人指挥,需要有人绑定,这个绑定者就是客户和公司的上司。所以,把它们的事儿调的优先级比较高。为什么绑定他们而不是绑定我爱的前女朋友?因为他们都不随便给我打电话,打电话肯定是有事儿,或者说,一接电话肯定就有钱赚。而我的前女朋友,并不是我的任务脑,是因为我们在一起生活,琐碎事非常多,她也黏人,什么事都指挥我,这样就非常打断我的思路。如果我和她绑定,就意味着我的意志力极大消耗,使得我什么事都做不成/好,还特别累。可是,我当时没接触[三个大脑]理论,也不知道自己的需求,更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讲。我只是在生硬的重复说,我是想多挣钱,挣钱的目的是为了让她生活得更好,一切都是为了她。但这个理由/说教,显然不被她接受。现在想起来,这是她不理解我的行为的内在逻辑,吃了不该吃的醋。话说回来,当时我自己都不理解我的行为,她比我还小7岁,怎么能理解这么特殊的我?现在想起来,确实是因为我知道我自己比较懒惰。如果没有人指挥我做事儿,我就整天窝在一个地方,不吃不喝不运动,很痛苦,人就废了。所以,我才自愿被客户和上司指挥。也是因为那个女友的原因,我才反复提高我的表达能力,以至于我后来还写文章。甚至被人认为我的表达能力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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