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议事规则-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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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讲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不讲理正在毁掉所有人

佛瑞德里希4th
当中国人还无法想象在夫妻父子之间能真的无话不谈,不再彼此伤害,不再用道德绑架、经济胁迫、情感勒索等手段连结彼此时,你是无法想象他们能在公共议题上实现长期的、大规模的高质量合作的。 现实政治,是妥协的艺术。 是道理一知半解技法半生不熟的人群难以掌握的艺术。 能力不足,你就得牺牲规模。 中国历史上为什么“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当你从国家的维持是一种另类的社会合作这个角度出发去看现实,你就会发现,这种社会合作的质量和规模,是受到社会成员的合作能力限制的。 当人口持续增长,社会规模超出君臣上下合作能力极限,合作者们就只能在牺牲合作质量和放弃过大的合作规模中二选一。 大多数时候,统治者选择的是牺牲质量。 于是政治黑暗,官员贪腐,民不聊生。 牺牲质量能拖延时间,但最终国家仍然必须缩减自身的规模。要么通过天灾人祸大量丧失人口,要么通过分裂割据,让各局部的人口规模与社会合作能力重新匹配。 但不要仅站在统治者立场。 从民众的利益立场出发,在规模和质量之间,如果社会合作能力确实难以在短期内提升,你愿意牺牲什么呢? 如果我们选择了牺牲规模,如果我们尝试走上一条不惜缩小合作规模也要提升合作质量的道路,如果我们只建立足够小的国家,只和志同道合者进行政治层面的社会合作,而不去勉强维持一个“大国”的表象,我们会得到什么呢? 选择这条道路的人们,会建设出怎样的国家,选择这种国家的公民,会得到怎样的生活呢? 我参加过香港“反送中”。我亲眼看到过拥有相当成熟政治理念也拥有相当多的民间组织和相当强的自组织能力的社会,在面对中央政权霸凌,无法保持高度自治时,是多么无奈。我知道英勇的抗争者们是多么擅长合作,但战斗是那么的艰难。 我支持香港独立。 这并不是一个纯粹出于理性思考的决定。 这是个感性的选择。是我在看到香港人被强迫接受中共中央政权对其内政的无理干涉后,看到不该被强暴被霸凌的人们在竭力抗争后仍被压制时,自然而然的反应。 青春为祭。 黄之锋锒铛入狱,罗冠聪、周庭远渡重洋。 倾城而战。 一百万人上街,两百万零一人上街。 可是只要中国还是个大国,只要中央政权仍认定香港人的自治、台湾人的自主、西藏人、维吾尔人、蒙古族人渴望的民族自决是“悖逆”,想要亲手建设出本族本地高质量生活的人们,想要不受中央政权干扰,“成为更好的自己”的人们,就不会有自行其是的自由。 在合作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你不可能既保持合作规模,也保证合作质量。 这是个“不可能三角”。 而不牺牲规模,就只能牺牲质量。 就只能满足于低质量的社会合作,低质量的国家建构,低质量的国家治理和个人发展条件。 即使作为个人你有足够的能力,作为地区你有足够的能力,作为城市你有足够的能力,去打造质量更高的合作关系,凭双手挣出品质更高的生活水准,你也只能为了“他们”想要的规模,牺牲你明明触手可及的质量。 这有意义么? 永生永世纠缠在一起,象一篓螃蟹那样互扯后腿,让谁都无法逃生,有意思么? 为什么不能“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呢? 为什么不能你别干涉我,我也不干涉你呢? 我支持香港独立。 并不是因为我恨那个曾经也在我心中存在过的“大一统中国”,而是因为在以现实政治形式出现的社会合作议题上,我宁愿选择质量,不惜牺牲规模。 因为我最终意识到,让一个社会中的人们尽早进入高质量的合作关系,他们才能尽快在合作中学会合作,才能较快速的提高合作能力,才能让自己成为既保持质量又保持规模的社会合作的人口基础。 在最开始支持香港独立时,我是感性的。 但到支持上海独立时,到支持维吾尔人、藏族人、蒙古族人和其他所有地区独派的时候,我已经是理性的。 理性告诉我,这条道路,选择放弃规模,优先追求合作质量的道路,才是一条能走得通的路,能通过提高合作者们的合作能力,最终让所有人都获得高质量生活,在政治层面达成高质量社会合作的路。 这也是一条希望看到沦陷区亿万民众能过上质量可以接受的生活的人,都该理解和尊重的路。 事实上,我并不反对追求社会合作的规模。我相当清楚社会合作的规模越大,包含的元素越多,可调动的资源越充足,能激发出的创造性就会越强。 但为了规模而牺牲质量,这条路最终是会走不通的。 习惯了低质量合作的人口,会在年复一年、一代又一代的低质量合作中迎来合作能力的持续滑坡。 他们会丧失维持既有合作规模的能力。 当家族繁衍人口增长,当能力与规模不再匹配,他们会感受到进一步降低合作质量的压力。 直到合作质量低无可低,直到无法维持最小规模的友好合作,直到在仅有两个人的合作团队里,在恋爱中的男女之间,也难以顺畅沟通,难以达成互信。 直到每个社会成员都变成最糟糕的合作者。 就象我们今天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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